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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新能源产业布局提速 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陆续发布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937天前 | 41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多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继出炉。记者梳理发现,共有23省(区、市)的公开文件中明确提出了风电、光伏发电的“十四五”规划装机规模。经初步统计,23省(区、市)总规模约62000万千瓦。目前,国内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这些细分领域具有不同的集聚特征。


  在未来的国家能源战略布局中,新能源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主要承担着新能源产业研发、高端制造功能,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高地;中部地区承担着核心材料研发制造功能;西部地区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新能源发电项目承载地。在各地能源规划中,记者发现区域新能源产业的布局正在提速。


  落实“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大基地开发


  我国是世界光伏产业发展增速最快的国家。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6亿千瓦。从累计光伏装机规模看,截至2021年,华东地区光伏装机规模最大,约占全国29%;西北地区光伏装机规模紧随其后,累计装机规模占全国24%。我国光伏产业形成了以长三角为电池组件制造基地、中西部为原材料供应基地的产业分布格局。


  其中,地面大型电站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的荒漠和戈壁地区,东部人口密集,多为分布式光伏的领地。“十四五”时期,积极推动“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化开发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各省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超过60%,成为新增装机的主力。此外,还提出要高水平打造国家新能源基地,加快推进沙漠地区光伏治沙试点工程。


  《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将全面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在能源领域争取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因地制宜发展农光、牧光、林光、光伏治沙等多种形式的光伏应用。


  《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充分发挥资源禀赋,逐步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实现太阳能发电与荒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农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光伏+治沙”“光伏+农牧业”“光伏+工矿废弃地、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具有多种生态效益的光伏项目。


  西南水风光互补新能源基地有序开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发展九大清洁能源基地、四大海上风电基地。除了西北地区的沙漠、戈壁基地外,西南地区的三大基地也是陆上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西北地区风光基地更多依托煤电调峰,打造“煤电—风电—光伏—储能”多能互补基地不同的是,西南地区三大基地,更多依托水电调峰能力,为“水电—风电—光伏—储能”多能互补基地。


  由于我国地势西高东低,雨热同期、水量充沛,开发水能资源条件世界第一。从空间来看,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华中区域;从流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金沙江、长江、雅砻江、黄河、大渡河、红水河、乌江等水电基地,具有非常好的开发条件。截至2021年底,常规水电已建、在建装机规模约3.93亿千瓦,约占技术开发量的57.1%,剩余技术可开发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主要河流仍有一定开发潜力。


  在水电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约占比34.8%,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新增水电装机约2400万千瓦,重点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其他流域大中型水电开发,优先建设有调节能力的水库电站,着力优化水电结构。


  东南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正当时


  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在政策与技术的加持下,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天津、辽宁等多个沿海省份已初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根据已公开文件,“十四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规划总装机量超10000万千瓦。其中,山东、江苏、广东、福建、海南五省的新增装机目标均较高,预计将成为“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较快的地区。


  例如,《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浙江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海上风电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辽宁省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


  目前,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主要处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用电量领先并处于电力负荷中心,为大规模发展海上风电提供了足够的市场空间。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和火电的逐步退出,用电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可以预见,海上风电作为能源的有效补充,将有助于提高沿海地区可再生能源占比,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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