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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来源: | 作者:小荷 | 发布时间: 1191天前 | 5307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八条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专家申报按“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入库”程序进行。

1.专家申请

参与本次申报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家库入库申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2.资格核实和审定

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牵头成立的专家资格审查小组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3.入库

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以电子公函的形式告知专家本人。

四、申报表

1.专家库常年受理申报,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定期组织集中审核。

2.申报表请自行在官网(https://www.zgdlxh.com)下载,请将填写好的电子扫描版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zgdlxh@vip.qq.com

第九条  推荐程序

(一)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应填写《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专家库入选专家申请表》;

(二)在相关主管部门(如质监站、技术监督局等)或高校、科研机构任职的专家,可直接向协会申请。

第十  专家库专家的调整、充实、审查工作每年定期组织一次,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审核批准入选专家库。

第十一条  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可作出退库处理。

(一)入选专家库后,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本人提出退出专家库申请;

(三)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提出该人员退出专家库请求;

(四)不能积极参加协会相关活动达到3次或每年向协会上报论文不足1篇的;

(五)专家在接受委托的业务活动中,被人举报,经协会查证属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理,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第三章  权益与责任

第十二条  专家库专家的权益:

(一)向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及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技术咨询、质量评优、培训讲学、业务交流;

(三)接受委托,代表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参加省部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的调查研究、课题论证、法规制定、技术鉴定、工作检查等;

(四)享有优先向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等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入选专家库专家权益;

(五)享有优先在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网站和电力工程技术协会杂志上发表论文,获取相关资料的权益;

(六)按规定获取参加有关工作或咨询服务活动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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