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专家库是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
申报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研发类
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
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地方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管理类
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
4.其他
包括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