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总体方案》出台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出台实施《总体方案》有什么工作基础?
广东东莞是台商进入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均居各地前列,素有“台商大本营”的美誉。目前,东莞在营台资企业超3800家,常住台胞约5万人,5700多名台籍学生就读,建有大陆第一所台商子弟学校和广东第一家台资医院,连续十四年举办“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越来越多台胞台商视东莞为“第二故乡”。同时,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拥有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台湾地区高端制造产业契合度高。进入新发展阶段,东莞积极携手台胞台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制造强市,在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上具有扎实工作基础。
二、出台实施《总体方案》有什么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本次出台的《总体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的真诚善意,明确释放了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政策信号。
粤港澳大湾区是大陆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粤港澳大湾区搭建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对台交流合作优势资源,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大机遇,共创粤港澳大湾区美好未来。
东莞具备两岸经贸交流、人员往来的良好基础。在东莞试点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市场、共同家园,实现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顺应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的共同愿望,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有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三、《总体方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总体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