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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碳中和深度研究报告
来源: | 作者:小荷 | 发布时间: 1246天前 | 81505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们根据能耗指标,梳理了高耗能类型产品:电解铝、硅铁、电炉锰铁、石墨电极、烧碱、涤纶、铜等,都有可能成为限制对象。
2.2、能源替代:新能源长期发展的盛宴
现有的能源系统中,煤、石油是主要力量。据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48.7亿吨标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分别为57.7%、18.9%、8.1%、15.3%。
从用途来看,石油主要用于终端消费(交通、工业),煤炭主要用于中间消费(火力发电),天然气主要用于终端消费(交通、工业、建筑部门)。
回顾人类对能源利用的探索历程,实际上是从利用核外电子到利用核内电子的过程,但这恰是宇宙、物质、能源发展的逆过程。
二次能源中,对电能的利用是一项伟大的革命,现已成为能源利用的枢纽,从历史上看,“电”也引发了多次生产技术革命。而氢能同作为二次能源,具有可存储的优势,但也因制备和使用效率稍逊而经济性较差,但从能量循环的角度看,可以有助于碳的减排。
锂、氢能同作为可行且具有前景电子存储载体,其重要的原理特点在于,Li+与H2都是小粒子,有助于提升物质/能源转换便利性。
碳中和的最重要目的就是减少含碳温室气体的排放,采用合适的技术固碳,最终达到平衡。
为达到碳中和,我们预计到2060年,清洁电力将成为能源系统的配置中枢。供给侧以光伏+风电为主,辅以核电、水电、生物质发电;需求侧全面电动化,并辅以氢能。
2.2.1、能源供给侧:可再生能源主导
总量层面:
核心假设:
(1)我们采用“自上而下”的测算方法,假设未来GDP增速和发电量增速从“十三五”末期的5%逐步下降到2.5%;而由于节能降耗的原因,未来单位GDP能耗逐步下降,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将小于1。
(2)假设未来我国总发电量和GDP保持同步增长态势且增速一致,假设GDP和总发电量增速分别为2021-2030年4%、2031-2040年3%、2041-2060年2.5%
根据我们的上述假设,以2019年发电量7.22万亿千瓦时为基础,2030年发电量达到11.9万亿千瓦时(和部分机构的预测数据基本一致),2060年发电量进一步达到32.71万亿千瓦时。
结构层面:
在总发电量预测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对不同发电方式未来的发电量及相应的装机需求进行拆分。
(1)火电:装机量方面,在2030年碳达峰基础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2020-2030年仍需要有一定规模的火电装机支撑发电量增长,因此我们假设火电装机在2020-2030年间每年仍将维持增长态势,但增量逐步减少直至2030年无新增火电装机;2030-2060年,火电装机每年将逐步退出电力市场,直至2060年碳中和时存量火电装机清零。利用小时数方面,随着火电装机的逐步减少,未来火电将更多用于调峰平抑发电曲线,因此我们假设火电利用小时数从2020年的4080小时逐步降低至2030年的3080小时,后续则保持平稳。发电量方面,在装机量和利用小时数假设的基础上,火电的发电量占比将从2020年的68%逐步减少至2060年碳达峰时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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