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中也对这项工作作了相应的政策安排。关于保险资金,保险资金是传统意义上的“长钱”,资金期限长,以稳定收益为投资策略,为此,《政策措施》提出,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释放创业投资基金长期资金来源潜力。
关于银行资金,我国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银行业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超过了90%,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可以说还有很大的潜力。为此,《政策措施》提出,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平台,扩大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发行适配创投基金特点的长期资管产品。
关于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是要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的关系。为此,《政策措施》提出,聚焦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率先将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培育为耐心资本,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比如,投资十个项目,部分出现损失了怎么办;再比如,创业投资的项目从种子期、天使期到变成“独角兽”,与基金的期限错配了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都做了安排。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耐心资本。
中国新闻社记者: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广大的创投机构实践,我们看到《政策措施》中对于创投机构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请问具体有哪些落实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春临:正如你所说,广大创业投资机构是创业投资的实施主体,我理解创业投资有三要素,一是机构,二是长钱,三是对象,也就是投资项目。广大创业投资机构是创业投资的实施主体,我国创业投资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创业投资机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重入手。概括起来就是“专业、多元、规范”。
第一个是“专业”。“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想培育一批“硬科技”的“独角兽”和“小巨人”企业,离不开创投企业的“火眼金睛”,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鼓励广大创业投资机构从自身独特的优势出发,强化专业化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投后“赋能”,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对于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等新赛道的创业投资机构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政府部门也不会坐而论道旁观,这个《政策措施》里面也有一条,在筛选创业投资项目的过程中,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和投资对象初创公司的项目对接机制,以避免信息有限、信息不对称导致好的项目没有被挖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