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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4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13天前 | 5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新型储能调用方式持续完善,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印发以来,国家能源局推动电网企业完善调度规程,促进新型储能调用水平稳步提高。据电网企业统计,2024年1月至8月,全国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260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约62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220亿千瓦时,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30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10亿千瓦时。


  三、强化新型储能科学调用,有力支撑迎峰度夏 今年6-8月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118亿千瓦时,约占今年1-8月充放电量的45%,有效支撑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7月,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储能集中调用试验,国家电网经营区新型储能实际可调最大电力3015万千瓦,占当时并网新型储能规模的92%。在平衡较为紧张的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内蒙等省(区),新型储能最大顶峰同时率均达到90%以上,实际顶峰能力已达前期验证最高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保供能力。重庆市新型储能提供顶峰能力140万千瓦,可单次放电280万千瓦时。广东省多座独立储能电站每天“两充两放”高频次响应电网调度要求,有效夯实了全省电力保障能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储能科学配置和合理调用,促进新型储能在更多场景发挥功效,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边广琦副司长。请董翔副司长介绍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相关情况。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董翔: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召开的有关情况。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开局之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国家能源局联合山东省人民政府,于今年10月23日-24日在山东青岛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部长级对话机制,本次会议以“向新而行 合作共赢”为主题,与会嘉宾围绕“一带一路”能源创新、绿色合作开展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具体表现为四个“新”。


  第一,紧密结合新形势。结合当前绿色、创新的能源发展新趋势,本届会议设置“发挥创新技术效能,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适应绿色发展形势,加强能源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2个平行主题论坛。与会嘉宾围绕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能源新技术发展趋势及应用、促进绿电绿证使用和国际互认、维护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等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碰撞出了思想火花,增进了普遍共识。


  第二,实现多个新突破。本届会议设2个平行主题论坛、6个分论坛,参会总人数近2000人。33位外国能源部长和驻华大使,4位国际组织负责人,142家能源企业、高校、智库及行业协会代表出席会议。参会人数和外方高级别代表人数均为历届会议之最。


  第三,取得系列新成果。一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机制再次扩员,泰国、伊朗正式加入,并在此次会议上举行了扩员仪式,成员国数量增至34个,伙伴关系“朋友圈”进一步壮大。二是成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伙伴关系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可望获得更强的智力支撑。四是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进一步明确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路径。五是发布了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以及智库报告,能源合作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


  第四,促进务实新合作。会议期间,国家能源局与多国能源部门及国际组织举行了双边会谈,与伊朗能源部签署了关于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会各国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在会议期间也进行了深入交流,促进了中国及共建“一带一路”各国伙伴之间能源领域的务实新合作。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在本次部长会议取得多项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好能源安全新战略,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取得实效,积极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谢谢大家!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董翔副司长。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提出问题,提问时请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请介绍下在交通领域和新兴领域有哪些举措?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意见》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在交通领域,将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稳步推进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探索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探索发展电气化公路,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力度。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绿色电动智能船舶试点应用。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开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试点运行。有序推广车用绿色清洁液体燃料试点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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