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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新时代国资央企取得历史性成就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844天前 | 5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坚持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基础性公益性保障性功能作用充分发挥。牢牢把握人民至上价值追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贡献力度不断加大。2021年中央企业上交税费2.4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35.5%,2013年以来累计上交税费18.2万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八分之一,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3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全力保障煤电油气等供应稳定,建成运营覆盖全国的通信网络,积极承担川藏、藏中、阿里电力联网工程等一批投资大收益薄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通过降电价、降气价、降资费、降路费、降房租,有力缓解产业链中小企业经营压力。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加大贫困地区通路、通电、通信、通航等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多种方式,激活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近千亿元,承担地方结对帮扶任务1.2万个、派出扶贫干部超过3.7万人,定点帮扶的248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勇挑重担。全力服务国家抗疫大局,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闻令而动、逆行出征,迅速建成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不计代价转产扩产防疫物资,千方百计强化基础保障,积极发挥优势科技抗疫。今年以来针对疫情散发多发形势,大力支援香港、吉林、上海等地抗疫斗争。面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不讲条件、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时代国资央企取得重大制度成果,国资央企制度建设实现系统性重塑


  坚持扎根中国国情,立足企业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资央企制度建设实现系统性重塑、更加成熟定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更好履行责任使命提供坚强保障,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更加坚定自信。


  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根本原则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国有企业极具思想性、原创性、战略性的科学论断和重大部署,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长期实践的宝贵经验,有力破除了“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理论束缚、思维束缚和模式束缚,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新境界。在公司治理中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中央企业集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并进入董事会,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绝大多数子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各治理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台董事会工作规则、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履职支撑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推动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重要作用,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三统一、三结合”和“三化监管”为鲜明特征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系统性重塑。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构建起与我们党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相适应、组织动员优势相衔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相配套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健全“三统一、三结合”国资监管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等三项职责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切实做到全面履职、高效履职。突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三化监管”优势特长。加强专业化监管,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完善规划投资、考核分配等监管工作,强化产权管理、财务监管等基础管理。加强体系化监管,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加强法治化监管,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提高国资监管能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推动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加强对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指导推动力度,当前全国省一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平均比例超过98%。


  以“六个有机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根本保证和力量所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推进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明晰党委(党组)和其他治理主体关系,推动各治理主体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推进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和市场优化配置作用,建立完善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推进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把解决生产经营难点作为加强党建工作重点,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构建体现国企先进精神的价值体系,汇聚起推动国资央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强大正能量。推进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统一,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发挥出资人监督专业化优势,整合监督力量,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更有效联动,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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