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电力装备供应。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提高供给质量,保障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广西防城港等核电项目,雅砻江、金沙江上游等流域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基地,金上—湖北、陇东—山东、川渝主网架等特高压工程等一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二)加快装备推广应用
强化政策引导。修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电力装备纳入目录。组织实施能源领域首台(套)评价和评定政策,引导地方政策支持方向和社会资源流向。
推动验证应用。加快大型风机叶片应用验证平台建设,推动攻关突破的风电叶片使用平台进行应用验证。聚焦行业急需,继续支持在电力装备领域建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验证平台,推动资源开放共享,有效搭建电力装备研制与产业化间桥梁。
加快产业化应用。尽快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精准性,聚焦电力装备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攻关突破的创新产品加快推广。
(三)继续开拓国际市场
推动电力装备“走出去”。统筹推进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等现有海外工程建设,着力打造标杆项目,形成海外工程品牌。引导企业加强与发展中国家能源领域合作,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双方、三方和多方市场合作,推动更多电力领域项目落地。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多双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作用,加强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互认,强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和经验分享。支持企业与境外机构在技术开发、经贸往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加快产业链锻长补短。推动电力装备锻长板、补短板,研究制定风电、核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利用相关机制推动核电装备关键零部件攻关,依托相关专项统筹推进特高压换流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等项目研发,继续支持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零部件。
推动电力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推动“5G+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在电力装备领域应用。推广远程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电力装备网络化服务化发展。
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支持成德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南京新型电力(智能电网)产业集群、保定电力及新能源高端装备集群、温州乐清电气集群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做大做强,加快向世界级集群提升。支持东北、长三角和西部地区立足区域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等,开展省级电力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