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的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类主要包括:
公共建筑工程:办公楼 教学楼 科研楼 博物馆 会堂 商业楼 实验室 影剧院 体育场(馆) 宾馆 饭店 仿古建筑 图书馆 火车站 邮电通信楼 机场候机楼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建筑面积4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以上7项未包含的,但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二)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在1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三)西部地区(内蒙、陕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宁夏、甘肃、*、青海、重庆、广西)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
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按西部参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