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件分级
根据电力网络安全事件造成停电等后果的影响程度,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造成《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定义的重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为特别重大电力网络安全事件。
造成《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定义的一般或较大电力安全事故的,为重大电力网络安全事件。
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中定义的需重点监督管理的电力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电力网络安全事件。
造成电力一次设备被恶意操控,但未构成需重点监督管理的电力安全事件的,为一般电力网络安全事件。
二、职责分工
国家能源局统筹指导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承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在国家能源局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本辖区电力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
电力调度机构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各电力企业负责电力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企业电力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组织下,为其他电力企业的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三、监测预警
(一)预警分级
电力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电力网络安全事件。
(二)预警监测
各电力企业应组织对本单位建设运行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将并网电厂涉网部分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运行状态纳入监测,掌握调度范围内网络安全状况。派出机构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本辖区电力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派出机构、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中心)、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南网总调)、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将重要监测信息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跨区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三)预警研判和发布
各电力企业组织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应当组织开展处置,对可能发生电力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以及当地派出机构报告,并提出预警信息的发布建议;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电力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同步报告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