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调度机构、主要电力企业应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做到电力网络安全事件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技术保障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求,在新建或改建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等环节落实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保障。
各电力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技术研究,不断改进技术装备。
(七)指挥保障
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应急指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障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指挥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指挥的培训和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本预案。电力企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单位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罚则
国家能源局对不按照规定制定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电力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三)与其他文件的衔接关系
因电力网络安全事件进一步引发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同时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事件报告、先期处置及事故调查。涉及电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同时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处置。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