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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提升社会用电“含绿量”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10天前 | 4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是做好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一方面,落实《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支撑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另一方面,配合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要求,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

三是做好与碳排放核算衔接。一方面,推动研究明确绿证纳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具体规则办法。推动发布扣减全部绿证的全国/区域/省级电力平均碳排放因子。另一方面,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重复获益。

顺应绿色贸易趋势 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

近年来,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适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新电池法案等涉碳贸易规则,对贸易产品“含绿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降低重点产品碳排放已经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诉求之一,许多跨国企业也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对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在全社会碳排放的占比超过40%,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产品的碳足迹,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主要降碳路径。

对此,李创军介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对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可以满足出口产品绿色电力需求。

顺应国际绿色贸易趋势、通过绿证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方面,李创军表示,一是加快对接绿证国际标准。将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提升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二是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要加大与国际组织沟通交流力度,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就绿色电力消费的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工作与国际社会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三是加强主动宣介服务。要发挥好各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聚焦企业出口产品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绿证绿电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四是做好绿证绿电供给。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绿证可以满足企业出口贸易的需要。(记者 齐琛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