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四川省甘孜州关州水电站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水电站和各类规模小、分布散、地处偏远、基础薄弱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小散远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1月27日
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1月12日,四川省甘孜州关州水电站在机组检修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损失巨大、教训惨痛。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水电站和各类规模小、分布散、地处偏远、基础薄弱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小散远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和改进水电站和其他小散远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管全覆盖,确保“四个安全”理念落实到基层,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要求,联合开展督导核查,共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底线思维,以工作基础差、安全意识弱的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检修安全管理为重点领域,对企业存在的安全意识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不全面、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
(三)坚持全面覆盖。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摸排发电企业情况,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水电站安全生产实现监督管理全面覆盖,加强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不留盲区死角。
三、重点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