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协会章程
来源: | 作者:dw-100 | 发布时间: 2686天前 | 54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遵守行业约定和规则;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和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提供本单位数据、信息、调研成果和有关资料等,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被取消合法经营资格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不参加本会会议及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由秘书处报告常务理事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公告。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以及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理事会提请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提前、延期换届或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送有关部门。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本会理事会每届任期同会员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

(三)决定名誉会长的授予和顾问聘请;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会费收支情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

(八)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可以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

电力市场交易工程师
报考条件
报名流程
执业证书
报名入口